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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集中受理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03-02 点击量:
关于开展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集中受理的通知
2015-03-01 14:42 浙财大教通〔2015〕10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盘口分析 创新及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228号),盘口分析 启动2015年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盘口分析 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228号)(见附件1)规定之申报条件的学生。

二、集中受理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201539日至315日,盘口分析 审核应于2015322日前完成,并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受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盘口分析 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科研论文类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向所在盘口分析 提出申请。

 2、盘口分析 受理后,经盘口分析 教学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121办公室。联系人:夏晖,87557073

 3、教务处对盘口分析 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后,将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将进行学分认定。

 4、毕业论文系统试用盘口分析 (财政、工商、信息、数统盘口分析 )的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请在系统里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稿。

教务处

201531

附件【附件1:盘口分析 创新及奖励学分管理办法.doc】
附件【附件2: 盘口分析 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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