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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10-09 点击量:

学生各班:

根据《盘口分析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本科生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奖励标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盘口分析 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读学生,且在创业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给予奖励2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创业奖学金:

1. 注册成立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且企业运营稳定;

2. 以团队形式创业,申请者须是团队负责人,且自团队组建之日起到申报之日止营业额收入达10万元(以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3. 创业实践事迹被各类媒体或刊物专题报道,对盘口分析 创新创业起引领示范作用者;

  4. 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授予创新创业类相关荣誉称号者。

创业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条件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1. 填写《盘口分析 创业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 符合任一参评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公司财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纳税证明等可用于证明企业真实稳定运营的相关材料;

(2)创业团队业务合同、营业额报表等;

(3)对申请人创业事迹有明确、真实介绍的媒体报道、新闻稿件等;

(4)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等。

四、评选程序

(一)10月14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盘口分析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6413B陈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10月28日前,各盘口分析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评学生名单,结果在盘口分析 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盘口分析 创业奖学金评审组(以下简称校评审组)办公室复核。

(三)11月4日前,校评审组对各盘口分析 上报的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申请答辩。

(四)11月11日前,校评审组对答辩结果进行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盘口分析 。


   联系人:创业盘口分析 文化中心205办公室,鲁玥,8673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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