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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9-16 点击量:

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盘口分析 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项目

1.评选对象: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盘口分析 2023、2024和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

2.评选项目: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二、评选办法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盘口分析 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盘口分析 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盘口分析 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盘口分析 评选办法一览:

1.《盘口分析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2号);

2.《盘口分析 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

3.《盘口分析 本科学生先进集体荣誉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0号)。

盘口分析 细则:《盘口分析 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细则》(2025-2026学年)(浙财大数科〔2026〕10号)

三、工作步骤

2025-202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下旬)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交至盘口分析 ,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

请各位同学于9月28日前,结合自身的情况和综测成绩,填写相应申请表即附件1、附件2交至各班班长,各班班长需在10月7日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并上交至盘口分析 团委办公室,后续由带班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再次审核。其中若有异议,可与各带班辅导员老师联系。

特别注意,若出现不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胡乱递交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根据《普通高等盘口分析 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扣除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德育分数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惩处,请同学们在提交评奖评优申请材料前仔细对照盘口分析 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办法的规定。

(二)初审阶段(10月)

盘口分析 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于10月1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召开评审会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审核阶段(10月下旬)

学生处对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整改;审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阶段(11月-12月)

盘口分析 发文表彰并颁发各项荣誉证书。

四、组织实施

1.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盘口分析 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盘口分析 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审核;

5.盘口分析 初评结果须经盘口分析 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盘口分析 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盘口分析 评审小组提出,盘口分析 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6.各盘口分析 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3759。


附件:

1.盘口分析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

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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