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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9-17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和《盘口分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3]298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盘口分析 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026年盘口分析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2名,由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026年盘口分析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名。盘口分析 按照评审办法审核参评人员,进行初评推荐,如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人数少于初次分配名额的,空缺名额由盘口分析 收回,纳入盘口分析 竞争性评审。

盘口分析 满足基本申请条件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初次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排序(可推荐2人),参与盘口分析 竞争性评审。

三、评审流程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请务必按照佐证材料要求打印),9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email protected],纸质稿交至盘口分析 楼417办公室(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提交材料,其中审批表不超过两页,双面打印)。因本人原因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再受理。

2.研究生提出申请后,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审查研究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现场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选人名单后,应在盘口分析 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盘口分析 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复核,如有相关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一经发现,则直接取消该名额,不再增补,相应名额用于竞争性评审。

4.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或二次评审,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盘口分析 公示阶段向所在盘口分析 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盘口分析 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盘口分析 公示阶段向盘口分析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工作要求

1.各盘口分析 按照《盘口分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3]298号)及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回避和保密等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2.参评研究生的相关成果,署名必须为盘口分析 。毕业班学生参评成果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其他年级参评成果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附件:

1.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佐证材料参考规范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

6.盘口分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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